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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国际美术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党纪学习教育专题研讨(扩大)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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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传芳/文)5月22日,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党纪学习教育专题研讨(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我省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紧扣“六项纪律”开展专题研讨。音乐学院党委书记司红到会指导学习,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各党支部书记、各系(部)负责人和全体辅导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党委书记李卓主持。

会上,李卓围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进行了深入解析,并通过六项纪律典型案例,警示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刻把握“六项纪律”要求,围绕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开出的“负面清单”,划出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分别进行交流研讨。

会议指出,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用好“戒尺”才能让履职用权更加规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纪律建设摆在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位置,用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以严明纪律规范党员、干部履职用权,要求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督促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这些重要论述为我们进一步加强纪律建设指明了方向。

会议强调,作为广大党员普遍遵守的一种行为规则,党的纪律始终与党的事业相伴相随,并随着党的事业发展而发展、变化,完善、规范。2015年10月修订的《条例》首次将党的纪律整合为“六大纪律”,2017年党的十九大首次将“六大纪律”写入党章。2023年12月对《条例》的修订沿用“六大纪律”提法,并做了充实完善。“六大纪律”是《条例》的重要部分,也是我们要重点学习把握、逐条对照检查的内容。《条例》从第六章到第十一章,从第49条到154条,总共106条,具体规定了所有违反党的纪律的情形。我们应深刻认识到,这106条既是对党员干部的警示和约束,也是帮助和保护。党纪是党员干部最坚强的后盾。

会议要求,要深刻领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一是要恪守“六项纪律”筑牢思想根基。“六项纪律”是党员干部履职的“坐标”、干事的“标尺”,每名党员干部都应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纪律规矩,严格落实好各项要求;二是要践行“六项纪律”规范履职用权。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依规依纪依法、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实现干部的有畏有为;三是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学用贯通。要将恪守“六项纪律”与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的事业发展实际相结合,从学校教育对外开放的大局中找准学院的战略定位,切实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坚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学深悟透,积极指导和参加所在党支部党纪学习教育活动,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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